发布单位:兴仁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岗位:综合办公室工作员-兴仁市中医院,护士站工作员-兴仁市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工作员-兴仁市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化验室工作员-兴仁市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室工作员-兴仁市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工作员-兴仁市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工作员-兴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工作员-兴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站工作员-兴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室工作员-兴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工作员-兴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站工作员-兴仁市新龙场镇卫生院,办公室工作员-兴仁市新龙场镇卫生院,B超室工作员-兴仁市新龙场镇卫生院,护士站工作员-兴仁市巴铃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工作员-兴仁市巴铃镇中心卫生院,护士站工作员-兴仁市马马崖镇卫生院
工作地点:黔西南
职位数量:17
招聘人数:42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11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贵州省兴仁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2月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卫健局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4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45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管理;
(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是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1.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无合同原件的,提供电子合同,电子合同需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3.以上都无法提供的,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9.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或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