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01
工作地点: 成都
公告详情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日
(8:3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28-67327285(周老师 :13708211625 张老师:15928075909)
3.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龙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龙虎场桂光路16号)三楼中心办公室。
4.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岗位应聘表;【腾讯文档】岗位应聘表 https://docs.qq.com/sheet/DU3VBZk9BTU1Fb252?tab=000001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
5)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相关专业规培证书(证明)
7)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等;
8)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
资格审查
1.招聘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
1. 笔试(占比50%):笔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 面试(占比50%):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面试内容重点了解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能力、实战经验和对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逻辑思维等从事相应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按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少的岗位,可放宽到1:2或1:1)。分数相同的,按比例同步进入面试。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由中心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3.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4. 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本人,逾期视为放弃。
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自行到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未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4.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考察
1.由中心纪检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2.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
1.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聘用
1.聘用:拟录用人员根据单位通知于公示结束后1月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超过约定时间的不予聘用。拟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心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合同期限管理:本次招聘岗位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中心管理规定,中心予以解除。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科室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中心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3.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按照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纪律监督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编外招聘全程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龙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其他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2.中心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龙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龙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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